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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由国务院参事室、中央文史馆中华诗词研究院和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主办的“首届中华诗词古今演变研讨会”6月13-14日在上海举行。中华诗词研究院、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山大学(高雄)等高校专家与会,对中华诗词古今演变进行研讨。
中华诗词研究院副院长蔡世平、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主任黄霖教授、复旦大学中文系主任陈引驰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他们指出,在中华文化复兴的背景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诗词是“中华文化基因”的论述,研讨中华诗词古今演变,探讨其规律,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当代诗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云南中华文化学院副院长陈友康教授应邀参加会议,作《中国诗体演变的累积性增长规律》的演讲。他说,在中华文化复兴,旧体诗词重新焕发生机的背景下,我们要改变新旧诗对立对抗的二元格局,让新旧诗体“存异求同,彼此竞赛”,形成良性诗歌生态。这就要求两种诗体各自发挥优势,分镳竟骋。“存异”即保留诗体之异。新旧诗可以互相借鉴,但不必完全靠拢。因此,新诗不必走“律化”的路子。
他说,新诗的最大特点就是自由,这是它和旧体诗在形式上的根本区别。新诗的优势在于思想的独创和表达的新颖。一个崭新的观念,一个独到的审美发现,一份至诚的感情,一种别出心裁的表达方式,等等,勿须像旧诗那样精雕细刻,只要用自由的语言写出来就是美的,也才是诗的。新诗的最高要求就在于思想和审美发现的独到与深刻,以及表达上的精致和不墨守成规。缺乏这一点,平常的思想和感受用自由诗的形式写出来便淡乎寡味,不成其为诗。“梨花体”之受人讥笑,原因即在于此。追求思想情感的别致深刻、审美发现的独到、表达的个性化,应该是新诗始终不渝坚持的发展方向。新诗诞生以来,有些诗人和诗论家一定要为新诗找一条律化的路子,希望发展出稳定的诗体形式。这恐怕有违新诗的根本精神,最后未必能达致理想的目标。律化是新诗的歧途。律化的任务不妨由已经定型的中外传统诗体如中国的近体诗、词曲,外国的十四行等承担。这样,大家分镳竞骋,诗人各展所长,读者各取所好,未来的中国诗歌就能在良性的文化生态中,争妍竞丽。这是中国文学之幸,更是汉语诗歌之幸。(办公室 罗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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